

深圳市民健康管理研究院由国内外科研教育、医学卫生、健康管理、营养保健、生物科技等科学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研究机构,隶属于深圳市民健康管理工程委员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健康管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其宗旨是为促进人类健康做出贡献。
研究院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为指南,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的原则,开展健康管理理论研究、国内外学术交流,引进国际先进的健康管理理念和项目产品,组建健康管理专家团队、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培养专业健康管理人才,推动健康管理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为政府提供健康管理发展的科学理论依据。
研究院以团结、组织广大健康管理工作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宣传和贯彻国家和政府科学技术工作和健康管理服务为工作目标。
研究院宗旨:开展健康管理理论研究、国内外学术交流,引进国际先进的健康管理理念和项目产品,组建健康管理专家团队、开展健康管理专业服务,培养专业的健康管理人才。主要业务:开展健康管理学术交流;研究国内外健康管理新型理论、推广研究成果、科技项目的评价、评审和健康管理科学技术决策论证;编辑出版各种健康管理期刊及音像制品;开展健康管理教育培训;承接政府委托职能及承办委托任务;推动健康管理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向党组织和政府反映健康管理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为政府提供健康管理发展科学理论依据。
本院设有健康管理研究理事会、科研成果转化中心、健康管理科普中心、食疗科学研发中心以及合作发展部、培训部、专家人才部(库)等机构,团结和组织国内外健康管理学科从业人员、科研机构、企业家等组织和个人,携手合作共进,为深圳市民健康科学事业贡献力量,造福人类、服务社会。
本院崇尚中华民族道德、传承国粹文化精神,弘扬正气、紧跟时代、创新发展、广泛联系粤港澳地区健康管理学科及产业的专业人才,广纳四方有识之士,广泛发展公共医疗卫生、营养学、运动学、心理学、经济学、教育学、社会科学、 自然科学、道德伦理学、哲学、城市规划、节能环保、园林绿化、交通运输、文化艺术、网络媒体、计算机等多学科、多领域的研究人员。
本院与多家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合作,向社会需求机构,推荐高素质、高水平的健康管理人员。
本院设高级研究员、研究员、助理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具有国家评审认定的正(副)高级职称;研究员具有中级职称资格。本院重点培养和发展具有一定专业理论和实践经验,在各自领域和岗位有突出成就和贡献的民间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