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目标
项目遵循医学理论和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我国医学特色和优势,依托全国众多卫生健康领域专家学者力量,面向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者开展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加快卫生健康技术在基层的应用。通过项目实施,逐步分批次、分层次确定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人和师承人,整理并推广传承人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积累探索传承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系统性地将传承人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向师承人传授,并逐步将其成果共享至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供广大卫生健康工作者和群众共享,以实现推广卫生健康技术,提高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的目标。
二、项目内容
1、整理传承人传承教材、临床诊疗方案
2、整理传承人影像资料
3、推动形成传承人技术产品,向师承人系统推广传承人成果
4、组建卫生健康技术专区
5、高水平建设传承载体,推动专家健康科普基层行
6、将成果共享至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
三、传承流程
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流程分为师承申请、师承审核、师徒匹配、传承活动、出师考核等环节。
1、师承申请
申请人员根据自身需求提出师承申请,在平台报名模块中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报名信息表(含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相关技能证书等。
2、师承审核
申请人员相关资质真实性、有效性,经项目审核通过后,即取得师承人资格。
3、师徒匹配
依据申请人员提交的申请意向,匹配项目传承人专家库中的资源,向项目传承人提出建议,经传承人同意后,签订师承关系合同书,建立师徒关系。
4、传承活动
按照传承人和项目共同制定的《传承计划》,传承人通过会议、讲座、面授、随诊、远程指导等多种形式传授卫生健康技术。
5、出师考核
师承人员学习期间,需完成项目规定的学习内容,并向传承人提交病案、学习笔记、读书临证心得、论文等材料,经传承人认可后,由项目颁发“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师承证书”,传承活动结束。
四、项目传承人、师承人的确定
1、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人
(1)传承人的界定
1)传统医学技术传承人
传统医学技术传承人,即传授中医药技术的专业人员,分为国医大师、名老中医和知名专家三个层级。
国医大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家卫生健康、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共同授予“国医大师”荣誉称号的国家级中医名医、学者。
名老中医:在地方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经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确定的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者。
知名专家:经有关单位、机构推荐,由项目组织专家审核、确定的全国基层中医药专家、学者。
2)现代医学技术传承人
现代医学技术传承人,即传授西医技术的专业人员,分为院士和突出贡献专家、资深专家及知名专家三个层级。
院士和突出贡献专家: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者做出突出贡献、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医学专家、学者。
资深专家:做出突出贡献、享受省级地方政府特殊津贴的医学专家、学者。
知名专家:经有关单位、机构遴选推荐,由项目组织专家审核、确定的卫生健康技术专家、学者。
2.申请条件
国医大师、院士和突出贡献专家、名老中医、资深专家可根据自身身体、工作条件自愿提出申请。
知名专家的申请条件为:有丰富的卫生健康技术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具有十年以上的临床经验,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岁以上,在特定领域内被公认为是学科带头人或知名专家;日均门诊量明显高于同行,患者认可度和满意率较高,具有良好声誉;在行业中有特殊专长或贡献者,可不受年龄、职称限制。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每周临床2.5个工作日以上,能够完成传承带教任务。
3.申请流程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以申请成为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传承人,经项目审核、评定、入选后,由项目颁发“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传承人证书”并在平台上进行查询和宣传展示推广。
2、卫生健康技术推广师承人
(1)师承人的界定
师承人,即学习、效法和继承传承人卫生健康技术的专业人员。从事卫生健康事业,具有一定卫生健康专业知识和临床实践基础,并由师承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确认,经项目审核通过后,可确定为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师承人。
(2)传统医学技术师承人申报条件
1)申报国医大师师承人,须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药专业高级职称的医疗卫生工作者。在行业中有特殊专长或贡献者,可不受年龄、职称限制。
2)申报名老中医师承人,须具有主治医师等医药专业中级职称的医疗卫生工作者。在行业中有特殊专长或贡献者,可不受年龄、职称限制。
3)申报知名专家师承人,须具有住院医师或助理医师等医药专业初级职称的医疗卫生工作者。
4)民间中医申请成为师承人的,经相关单位推荐,经主办单位审核后,可申请成为师承人;取得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认可证书(如: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师承证书、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证书等)的不受限制。在行业中有特殊专长或贡献者,可不受年龄、职称限制。
3.现代医学技术师承人申报条件
(1)申报院士和突出贡献专家师承人,须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药专业高级职称的医疗卫生工作者。在行业中有特殊专长或贡献者,可不受年龄、职称限制。
(2)申报资深专家师承人,须具有主治医师等医药专业中级职称的医疗卫生工作者,在行业中有特殊专长或贡献者,可不受年龄、职称限制
(3)申报知名专家师承人,须具有住院医师等医药专业初级职称的医疗卫生工作者。

五、项目组织
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
1、负责项目的政策指导,宣传推广;利用专家资源优势,推动健康科普基层行;利用新媒体,传播健康科普知识;监督项目实施,评估项目实施效果;参与组织专家组认定项目传承人及传承技术;负责协调地方卫健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2、负责募集和管理项目经费;参与组织专家组认定项目传承人及传承技术;发布师承人招录函;不定期召开办公会议,组织商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监督项目实施,评估项目实施效果。
3、负责项目各项具体执行工作;根据传承人及传承技术的要求,招录相应的师承人;根据传承计划,制作和提供传承活动所需的线上资料;协助传承人编辑整理传承技术相关资料;负责运营管理项目新媒体号;负责统筹协调项目的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开展工作。
六、项目经费保障
该项目以公益为特色,所需经费由项目筹集,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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